2024年郑州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人民警察职位)
2024年郑州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人民警察职位)
根据《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郑州市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报考人民警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人员名单及集合分组见附件1)
集合时间:5月15日(星期三)早上6:30。
集合地点: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熊耳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第二批为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人员名单及集合分组见附件2)
集合时间:5月16日(星期四)早上8:30。
集合地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水区金水东路19号,南门进入)
三、体检依据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用)》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3,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确保字迹工整,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集合报到、验证。逾期未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3、体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时,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本人通讯工具,自行离开医院。
4、体检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体检全程严禁透露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费用自理(自备现金350元)。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7、因妊娠未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待哺乳期结束后,另行组织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若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不予录用;若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暂缓录用,待补齐体能测评、体检后,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9、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提前到达集合地点。
附件:1.公安机关职位体检人员名单及集合分组
郑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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