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联考招聘153名公告
2024年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联考招聘153名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报考岗位要求面向驻许部队随军家属的,报考者须为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随军的、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许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3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4月18日9:00至4月25日17:00。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附件,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4月25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4月26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4:30自行登录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4月29日8:30至17:00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22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4月26日9:00至16:30提交到许昌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心(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216号房间)核实确认。
4.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5月29日至30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22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374-233702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技术咨询:0374-26261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0374-212260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rsj.xuchang.gov.cn/Home/info/66fdb727-c532-4f0a-9bcc-95e7f3c684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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