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及参加人员
此次面试的岗位为《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招聘岗位。参加人员为报考相应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参加面试人员有关事项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
面试地点:濮阳市昆吾小学(石化路和昆吾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有关要求: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考点指定地点集合(7:00开始进入考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表》原件,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抽签以及面试。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相关的物品、资料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及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在进入候考室前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形式
2024年濮阳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学教法、教学能力、教案设计及教材理解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试讲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15分钟。
四、面试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全部从异地聘请,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在实施面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五、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由考官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成绩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一致的,笔试专业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专业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实行回避。
(三)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违禁物品,进入候考室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人事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招聘信息在濮阳党建网、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关注有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六)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393-61896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8255619
监督电话: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189677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6662917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
面试人员须知
一、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考点指定地点集合(7:00开始进入考点)。考点大门口内有考生分组公示,考生按分组情况到指定小组参加点名。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经资格复审盖章的《报名表》原件,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抽签以及面试。
三、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相关的物品、资料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及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在进入候考室前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从候考室按顺序逐一引入备课室或面试考场。
五、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一般不得离开候考室,确因如厕、急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必须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六、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姓名和个人身份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离开考场,到指定场地休息等待,不得随意离开休息室。
八、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全天集中封闭管理(免费提供午餐和饮水),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在当天本考点所有考场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九、考生违规违纪,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成绩。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考点区域配备公安无线信号技侦车辆,发送的短信或微信将被监控并保存一年。应试者禁止携带电子产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十一、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记入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五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
文章来源:http://pyrs.puyang.gov.cn/show.asp?id=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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