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许昌市新财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财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是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注资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9800万元。业务范围包括土地的一级开发整理、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建筑、电力电气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与管理;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与施工;房地产开发;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等。公司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运行,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为不断扩展公司业务板块,广纳天下英才,充实人才队伍和人才储备,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坚持择优聘用、合同制管理原则,本次招聘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招聘9人(5名融资专员、1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员、1名风险合规专员、2名财务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任何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行政礼仪、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岗位要求
见附件:《招聘岗位需求表》,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组织处理等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有关规定,在使用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有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上访等不良记录的;
7、不适合公司管理或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Boss直聘等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的主要发布渠道。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个人资料。
2、资格审查:线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认证文件、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电子版证明材料上传至规定邮箱(电子版材料需附加“仅供应聘使用”水印,用人单位不再负责未录用者资料销毁证明工作)。
3、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15日。
4、资格审核投递邮箱:xincaizhaopin2023@126.com
5、岗位匹配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缩减、合并或取消招录计划数或者延长报名时间。对于个别任职要求特殊的职位,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工作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于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知本人。
(三)现场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用人单位会根据岗位应聘人员匹配情况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专业操作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并进行评分。面试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材料仅供面试官审阅,审阅后返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认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本公司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以后不得再报考本公司任何职位。
(六)公示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可上岗,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公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如有发现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与具体业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依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1.公司按照现行入职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后续随公司整体人员参与各岗位竞聘。
2. 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五险一金。
六、特别说明
(一)经审核符合条件者请留意招聘公众号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公司对所有应聘者的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三)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执行,公司参与所有招考程序并对此次招考中的所有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1. 招聘专线:0371-56291895
2. 监督电话:0374-3372969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3bQRbQ72NRFNlDLst0P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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