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牧野区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牧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保障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向全区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8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8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5名。
二、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未参加过邪教组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八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时间和精力保证按时从事陪审工作;
6.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
(二)候选人产生。
1.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
3.组织推荐。
(三)资格审查。
(四)意愿确认。?
(五)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七)提请任命。
(八)履职宣誓。
四、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个人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二)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提交推荐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三)报名时间:
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2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地点及联方式:牧野区司法局基层股
受理地点:新乡市牧野区中原路424号3楼
联系电话:0373-3033148
(五)提交材料:
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登录牧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现场领取并填报;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组织推荐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牧野区司法局 牧野区人民法院 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
2023年8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xxmyq.gov.cn/sitesources/myqzf/page_pc/gggs/article67c66ea7978443f0a51521f5e37e4b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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