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卫健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现有事业编制10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传染病及地方病防制科、免疫预防与规划科等13个内设机构,规格均相当于副科级。主要任务: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负责疾病病源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根据《2023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 名。
一、招聘计划与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专业(岗位)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
(一)人才紧缺岗位
招聘计划 2名(详见附件1),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考生报名、考试、考核,实行自主招聘。招聘程序及办法详见本公告。
(二)公卫类、检验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岗位
招聘计划5名(见附件2),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招聘程序及办法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http://hrss.luohe.gov.cn/)查看。
二、人才紧缺岗位招聘
(一)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n)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满2年。
(二)招聘程序
人才紧缺岗位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3日—4月18日。
(2)报名方式。
①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和2023年公开招聘人才紧缺岗位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
④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将本人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扫描合并后,以pdf文件形式发送至lhjkzxdb@126.com。邮件及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专业(方向),报名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跟pdf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考试(考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聘用
(1)对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luohe.gov.cn/)为此次人才紧缺岗位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电 话:0395-3163050
邮 箱:lhjkzxdb@126.com
网 址:https://wjw.luohe.gov.cn/
微信平台: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天山路2号
联 系 人:王佳佳
漯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jw.luohe.gov.cn//news/view.aspx?id=2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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