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洛阳市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3年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实施方案
为推动县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营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良好营商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0名。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务服务中心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0人(男性10人,女性20人)。
(二)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对应专科、本科学历报考;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7.普通话标准,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市场(宜阳县滨河南路城市展示馆楼下西侧)。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3年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同时提交2张同版彩色照片,照片后面标注姓名与出生年月)。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的排序:面试成绩并列时,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排名。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体检工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者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综合考察其日常表现,确定拟聘用人员。跟班学习期间人员放弃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跟班学习结束,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金保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由用工单位安排上岗。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宜阳最低工资标准,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四、其他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发现不具备相应报考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三)本方案由2023年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937282转8007(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监督电话:0379-68992558(正常工作日时间拨打)
2023年宜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yyzfw.gov.cn/html/1//2/4/7/11020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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