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郑州郑东新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郑东新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快郑东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配足配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郑州市郑东新区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7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372名)
(一)初中156名,其中:
语文26名、数学30名、英语22名、物理14名、化学2名、生物6名、道德与法治16名、历史16名、地理4名、体育10名、音乐2名、美术2名、心理健康6名。
(二)小学182名,其中:
语文62名、数学32名、英语16名、道德与法治2名、体育24名、音乐8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2名、科学22名、心理健康8名。
(三)幼儿园34名。
备注:招聘过程中,如有空岗,名额顺延至“郑东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批次中。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四)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五)考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需全部合格,任意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均不能报名,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报名时需持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
(七)其他说明:1.报考人员可暂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参加招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先参加此次招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八)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并于2023年3月中下旬在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所在城市举行专场招聘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任选报名点报名。
各城市专场招聘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补充通知。招聘过程中的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请提前将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其中3—10项需同时准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1.《郑东新区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登记表》(附件);
2.个人简历(限1张A4纸,可双面打印);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4.现就读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打印);
5.培养协议(仅公费师范生提供);
6.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7.加盖院校印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8.教师资格证;
9.普通话证;
10.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
11.就业协议。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当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内容分为模拟上课与答辩,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考生按照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自行准备模拟上课内容。其中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3个学科指定部编版教材,其他学科不指定教材版本。考生需将自己选用的教材内容复印1份提前交予现场工作人员。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 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待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郑东新区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371-6808008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3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zhengdong.gov.cn/tzgg/699524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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