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2年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7: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 中心卫生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区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面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示范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才20名,实行人事代理(非在编),具体引进单位、聘用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4.具有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与注意事项
(一)发布公告信息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点击“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系统(网址:http://xcqwsy.wykjnet.cn)”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报名链接入口:http://xcqwsy.wykjnet.cn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报名资格初审:2022年10月20日8:00至2022年10月27日17: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资格初审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5.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支付笔试考务费60元/人(30元/科)。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7:00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后五个工作日内(过期视为放弃),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新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宏图路中段管委会院内)提交相关材料,退还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网址:http://sfq.pds.gov.cn/)和平顶山市公共就业人才网(网址:http://www.pdsjob.cn/),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7.报考岗位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根据岗位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报考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请在2022年10月31日前向平顶山市新城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加分申请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平台予以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本人携带《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报考人员上述证件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参加面试。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大于等于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招聘人员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卫生基础知识》×60%)×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根据有关规定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复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考察不合格和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统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广泛监督。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375-2667910
咨 询 电 话:0375-2667692;0375-2667068
2022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fq.pds.gov.cn/contents/12864/2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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