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农村杂志社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农村杂志社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农村杂志社是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农村工作通讯》《农民文摘》《农产品市场》《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财务会计》《中国村庄》《美好生活》等7本刊物,并承担《农业农村部公报》和中央农办《乡村振兴文稿》的编辑出版工作,是“三农”系统舆论主阵地、传播主渠道之一,在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农业农村系统干部中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我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党办)综合岗1名。
(二)总编室综合岗1名。
(三)《农村工作通讯》《农民文摘》编辑部编辑记者岗1名。
(四)《农产品市场》编辑部编辑记者岗1名。
(五)《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财务会计》编辑部编辑记者岗1名。
(六)新媒体部编辑岗1名。
(七)财务处会计岗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均可报考;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人事档案完备;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中国农村杂志社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如考生所学专业类同既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内,可来电咨询我社,由我社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村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2年10月7日前,应聘人员到上述网站下载填写《中国农村杂志社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登记表与其他证明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czzsdb@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我社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不填写应聘登记表,将不予资格审查。
提交材料如下:
1.《中国农村杂志社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各类获奖证书、论著及其他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行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中国农村网的招聘通知公告。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笔试人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3.综合成绩。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综合成绩不及格(及格线为60分)的应聘人员,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对象到北京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进行等额顺序考察。考察过程中,除了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外,还将按照“凡进必审”规定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考察或干部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我社按照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报社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对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村网、中国农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及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于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4层
邮政编码:100036
电子邮箱:nczzsdb@163.com
联系电话:010-68250953
中国农村杂志社
2022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209/t20220916_487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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