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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密市人民法院使用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Tag: 2022年新密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2-08-30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2年新密市人民法院使用临时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至8月30日17时。报名地点:新密市人民法院612办公室。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新密市人民法院使用临时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新密市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用工单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用工方式:临时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计算机维护岗位

  招聘3名,职责:

  1、院内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设备维护;

  2、内、外网维护;

  3、会场保障,会场电子屏字幕、话筒、网络信号保障、视频联调保障;

  4、固定电话调整、维护;

  5、视频监控维护;

  6、对院内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电脑操作系统进行常规维护保障;

  7、对院内各业务系统进行常规维护;

  8、庭审直播开展及设备服务保障;

  9、对其他院内正建设或后续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提供技术保障及维护工作;

  10、保障好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计算机维护岗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3.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准;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能够熟练计算机、网络维护等工作;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校学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服兵役期间受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它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法院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至8月30日17时。

  2.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密市人民法院612办公室。

  4.联系电话:0371-69898369

  报名所需材料: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者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不低于新密市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执行工资标准3000元/月+绩效工资。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环节,须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打印本人的“健康码、行程码”,各个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佩戴口罩进场;

  2.无14天内高风险、中风险国家、地区旅居史。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新密市人民法院,如有异议,以新密市人民法院解释为准。

  新密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xms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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