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鹤壁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鹤壁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健康鹤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部分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为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岗位、数量及条件
6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0名,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鹤壁市2022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 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6. 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条件说明
1. “年龄”表述“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和时间要求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6月31日。
3.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3)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5. 鹤壁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 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7.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 报考岗位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9.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 日9:00至7月8 日12:00。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本次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信箱:
鹤壁市人民医院:wszp202201@163.com
河南省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wszp202202@163.com
鹤壁市中医院:wszp202203@163.com
鹤壁市妇幼保健院:wszp202204@163.com
河南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wszp202205@163.com
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szp202206@163.com
(二)资格审查
1.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1日内,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后,于当日内邮箱回复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人员改报岗位时间截止2022年7月8 日17时。
2.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在报名表中签订诚信承诺书。
3. 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 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包括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由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成绩。
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确认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重点核查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在职人员须查验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应试者注意查询。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末位考生出现应试者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进行面试加试,并按照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工作由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时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即办理正式入编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直接转正定级。符合鹤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鹤壁市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九、特别提醒
1. 招聘公告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网站上统一进行。其他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公开招聘工作网站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收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鹤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6. 本公告由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2-3333938 0392-3322372
监督电话:0392-3328890
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rsj.hebi.gov.cn/hbsrsj/3093865/3093977/410720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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