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呼吸疾病中医药防治创新中心招聘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呼吸疾病中医药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呼吸疾病中医药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由河南中医药大学牵头,联合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建设。中心围绕呼吸疾病中医药防治的重大需求,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建设目标,聚焦重大呼吸疾病的中医药防治、中药研发、中医药标准三大方向。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积极弘扬主流意识形态,坚决反对各种邪教组织活动;
4.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高等教育,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5.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
6.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及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4日下午18∶00。报名网址:http://zp.hactcm.edu.cn。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须携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确认(现场审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学校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四)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
(五)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总成绩。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拟招聘岗位人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十)录取后有自愿放弃者,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后待遇
聘期内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校规定的待遇。
六、注意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者请通过网络报名(http://zp.hactcm.edu.cn,简历标题需注明:姓名-硕士专业-毕业院校)。
2.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相关公告,招聘各个环节不再电话通知。
5.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咨询电话
呼吸疾病中医药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白老师 0371-65949704
人事处:许老师 0371-65962697
河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2年5月30日
附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网络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清单:
1.个人求职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4.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5.海外留学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单:
请参照网络报名所需提交材料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原件校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留存)。
文章来源:https://www.hactcm.edu.cn/info/1024/31979.htm
(扫码关注我们)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