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乡卫辉市选聘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公告
卫辉市选聘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辉市营商环境,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提高营商环境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印发《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卫营商办〔2020〕3号】,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2年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职责,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监督工作。
3、关心支持卫辉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身体条件;
4、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刑事处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义务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义务监督员。
二、工作内容
1、对卫辉市行政审批、政策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发展环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反馈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收集反馈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在项目落地、企业生产运营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对损害全市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监督举报。
3、能够积极参加定期举行的全市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会、调研等工作,配合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4、宣传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规定、措施及工作成效。
5、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三、聘用期限
义务监督员任期1年,聘用期满自然解聘。
四、选聘程序
1、产生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代表中产生义务监督员人选。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监督员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申请表并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审查程序。自荐人员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过后,择优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推荐。
3、聘任方式。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通过后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义务监督员名单。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个人自荐人员请登录卫辉市政府网(http://www.weihui.gov.cn/)下载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综合办公区主楼1501号),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whsyshjbgs@163.com(两种材料报送方式二选一即可)。
附件: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王京
联系电话:0373-4484298
卫辉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weihui.gov.cn/portal/zwyw/gsgg/webinfo/2022/05/1653447179240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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