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栾川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栾川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诊疗水平和技术力量,推动医院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党办、院办、纪检、医疗、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拟聘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拟聘用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栾川县卫健系统在岗职工;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栾川县人民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栾医[2021]56号文件)规定实施,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常年招聘,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随时预约面试;
(2)符合条件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4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栾川县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66810665。
(二)资格审查
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第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历的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执业证、资格证。如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发证,请提交成绩单(未取得的不提交,非必交材料);
④简历:简历中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高、健康状况、现居住地、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等),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⑤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未入职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入职的,予以解聘。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医院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到医院面(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栾川县人民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栾医[2021]56号文件)规定,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体检人数小于招聘岗位数时,则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体检),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
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我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相关科室及主管职能科室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后录用。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各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应聘者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专业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应聘者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栾川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内和医院官方网站公示(http://xyy.luanchuan.gov.cn/)。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公示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
(二)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四)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810665 监督电话:0379-66810654
2022年3月1日
文章来源:http://xyy.luanchuan.gov.cn/html/2022/gongshi_0301/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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