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经历or服务基层,究竟怎么区分的?
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服务基层项目
公务员考试有一部分职位会专门针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行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1、“四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 、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若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3、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岗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4、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的人员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否报考定向职位?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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