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周口市农业农村局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现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专业需求,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周口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拟引进土壤专业土壤肥料分析岗位人员1名,周口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拟引进蔬菜学专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员1名。以上拟引进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均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和周口人事考试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应聘人员报名成功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本硕学历学位证、本硕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认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等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以及《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ksnyjrsk@163.com,压缩包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报名单位和学历学位+专业(方向)+个人姓名。
4.接到报名材料后,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直接通知报名人员。应聘者应留存个人常用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无法联系到应聘者而未能将相关事宜通知应聘者,责任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初步筛选。
1.符合条件报名人员不超出1:3的,直接进入综合测评程序。
2.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超出1:3的,按以下顺序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人员:①优先选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按照清华、北大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国外高校可参照“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③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④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荣誉奖项、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3.同等层次报名人员较多、按上述原则排序难度较大的岗位,增加一轮与专业相关的笔试或技能测试,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人员。
(四)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开始前,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逐一审核入选者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本硕学历学位证、本硕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认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3份, 1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个人姓名)。
2.综合测评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测评中报考人员不得提及身份、家庭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故意违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3.综合测评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确认后,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根据测评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选派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组,赴拟引进对象学校进行考察。
3.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市事业单位统一标准。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市,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测评、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测评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报名人员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要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五、纪律监督
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394-6119036(周口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94-8211398(周口市纪委监委驻周口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394-6119028(周口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krsks.com/new.html?contentNum=e24570ef2ae24fd4b830ad95536028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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