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1名,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21年6月1日);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以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荣誉奖项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报名(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东段10号,613房间)。
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荣誉奖项等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kjkrsk@163.com。 <mailto:zkjkrs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7:00时。
四、资格审查
接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综合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综合测评人员,综合测评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执行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确保报名时留存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不能及时通知到报名人员,或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394-8318803 18939498686
监督电话:0394-8318808
附件:
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krsks.com/new.html?contentNum=e24570ef2ae24fd4b830ad95536028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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