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门峡卢氏县纪委监委招聘看护人员公告
中共卢氏县纪委 卢氏县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由卢氏县纪委监委和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招聘看护人员16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5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5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原则上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能承担相应岗位工作;
5、自愿从事看护工作,热爱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县确定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农村诚信文明家庭评选“标兵户”家庭成员、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法律类和文秘类专业毕业生、有警务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如招聘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1、本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被判过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市场(卢氏县城解放路县农行东侧)。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电子学历认证备案表;
(3)退伍证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红底、蓝底均可);
(5)《卢氏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卢氏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一份(报名表、承诺书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下载打印或在报名处现场领取)。
报名者提交资料要真实有效,由报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视力、年龄、学历等报名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人员:报名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
人员。
测评内容:男子1000米、10米x4往返跑,女子800米、10米x4往返跑,两项各占50分,共100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实行现场打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
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男、女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现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男、女分别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进行。面试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县纪委监委协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拟招聘人员。
(六)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结果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和“清风卢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如有反映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
每人每月工资2400元,绩效300元,单位应缴社会保险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食宿免费,每天另享有40元的执勤补助。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事宜,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和“清风卢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请应试者随时关注,获取招聘各个环节信息。咨询电话:卢氏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398-3199426,卢氏县人社局职建股0398-7188865。
七、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卢氏县纪委
卢氏县监委
2021年6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article.html?pageNum=1&lmid=1805&wzid=889423&rlmid=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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