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濮阳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经清丰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0名。公告如下:
一、县情介绍
清丰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总人口72.1万。古称顿丘,曹操曾任顿丘令,因隋朝时期县境内出大孝子张清丰,唐大历年间,钦定更名为清丰县,是中国唯一以孝子之名命名的县。被中国民协命名为“中国孝道文化之乡”。抗战时期,中共中央北方局、冀鲁豫军区司令部暨第一兵工厂曾设在清丰县双庙乡单拐村,邓小平、宋任穷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领导抗日战争,被誉为“中原红都”。
清丰县处于黄河冲积平原,县境内及周边三纵(京港澳、大广、德商)两横(濮鹤、安南)5条高速公路,构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从清丰县出发,5个小时可到达北京、天津,2个小时到达郑州、济南;距即将开通的郑济高铁濮阳站6公里左右。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厚德、包容、创新、笃行”的清丰精神,实施开放合作共赢战略,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活力中心区、文化传承区、生态涵养区、融合示范区、红色旅游区等“六区”建设,全县经济呈现出结构优化、稳中向好的好趋势、好态势、好气势。2014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荣誉称号,是河南省首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示范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县。
二、学校背景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是2019年清丰县人民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共同创办的一所新型现代化公办高中。学校占地533亩,总投资6.7亿元,总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有3栋教学楼、2栋学生餐厅、6栋学生宿舍楼,图书馆、艺体馆、综合楼各1栋,标准运动场1个,可容纳学生10000人,200个教学班。学校现有教师30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正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近20人,省级、市级学术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等10多人。目前在校学生近4200人。2021年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800名,36个班。
学校和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深度融合和全方位的合作,以自主教育为切入点,践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心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理念。华中师范大学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办学定位高,办学理念新,办学思路清,管理体制活,定位新时代育人目标,打造“智慧校园”,力争用6-10年左右的时间,将学校办成全市一流、全省知名的示范样板高中。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和待遇
1.招聘的学科教师,本科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万元,每年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连续发放10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8万元,每年发放住房补贴2万元,连续发放10年;
2.为新招聘教师提供半年的临时性周转住房;配偶为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的,可结合人社部门妥善安排工作;优先安排新招聘教师子女入学入园;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部分,由商业保险解决;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按规定享受人均2万元的教师“激励基金”和优秀教师“教师成长基金”奖励;定期组织教师外出访学培训,配备笔记本电脑等必要教学设备;在职称评定、户口迁移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学科教师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要求,招聘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均视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政审合格;须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教师资格。学科教师招聘出现的空缺岗位,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招聘,名额招满为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拒绝、逃避服兵役人员;清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赴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等相关院校面向学生宣讲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前景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
请关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报名参加省级统考。具体事宜将以公告(通知)的形式发布。
报名时间:2021年 6 月2日—2021年6月 10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者,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以公告的形式在网站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与本次招聘岗位的数量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及以上;达不到比例的亦可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需做其它体检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另行研究决定递补事宜。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应聘者所在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料、证件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人社、编制、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和钉钉群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一定要密切关注招聘指定网站和钉钉群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和程序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具体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过程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李晓勇 16639367252(微信同号)
王世作 13839358656(微信同号)
邮 箱: hdfzqfzp@126.com
监督电话:清丰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393-7200076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清丰高级中学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文章来源:http://bys.aynu.edu.cn/info/1031/19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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