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招聘公告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以下简称饲料所),是在前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同志亲切关怀下,1991年3月在北京成立,坐落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关村院区,是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研究的唯一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是我国第一个饲料科学博士生培养点,是农业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领域国家倚重的战略科技力量。按照“四个面向”“两个一流”的要求,以解决我国养殖业和饲料业中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为己任,开展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饲料资源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高技术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研究;饲料加工工艺与质量控制、绿色健康动物产品与生产技术研究;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技术研究与标准研制;组织饲料行业突发问题应急研究与技术发展,行业技术专业培训;培养行业科研高级人才;组织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目前设有活性肽、单胃动物饲料、反刍动物饲料、水产动物饲料、新兽药、饲料加工等6个院级创新团队,猪营养与饲料、水禽营养与饲料、宠物营养与食品、饲用中草药、饲用微生物、昆虫蛋白饲料等6个所级创新团队,和饲料资源与多元化应用、饲料与添加剂生物创制(合成生物学)、精准营养与智能化饲养等3个前沿与交叉创新团队,服务于引领、驱动和支撑畜牧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实现产业和经济的自主可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和人民营养健康。 根据创新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我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度我所拟招聘岗位信息如下,包括科研岗位13个、管理岗位1个。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见下表。
二、招聘范围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满足单位所在地(市)落户有关政策。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属本次招聘范围。
(二)社会招聘 1.社会在职人员,年龄须符合人社部有关政策规定。京区单位招聘社会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户籍。
2.具有单位所在地户籍或符合单位所在地落户政策、年龄要求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回国时间须满足留学服务中心有关政策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3.京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社会招聘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三)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愿意献身畜牧业和饲料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五)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4日。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下同),按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岗位报名。
2.报名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包括在校成绩单、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户籍所在地社保缴费个人权益记录等有关材料;京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扫描件。若证明材料过大可发送邮件至:frirsc@caas.cn,同时在邮件里务必说明所发材料与报名系统中本人的对应情况。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安排,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察与体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
(六)公示: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饲料所网站发布。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逐级上报审批。
(八)待遇情况: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考试时间安排 以确保新冠疫情防控安全为前提,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饲料所网站(http://ifr.caas.cn)有关通知公告。 六、其它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择业期内须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即在校期间及择业期内无社保记录、聘用合同等。
(三)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户籍的应聘人员,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高校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
(四)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饲料所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苑老师 岳老师
电 话:(010)82107305
邮 箱:frirsc@ca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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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ifr.caas.cn/tzgg/wbgg/2762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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