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封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河南封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5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2日,报名地点:报考者本人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封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封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实际情况,经封丘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选调一批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或派驻机构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共5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的公务员(不含县委管理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职级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国家公务员;
2、中共正式党员;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7、2021年6月1日之前服务期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调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机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本次选调工作于2021年2月23日在封丘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时须填报《2021年封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考者在封丘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同底版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50KB以下,1.3㎝*1.6㎝)。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机试和面试,由封丘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1、领取准考证。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2、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机试。主要测试打字速度。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机试时间:2021年3月20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40%与机试成绩×20%之和,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机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机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以上笔试、机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调后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名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对拟选调人员试用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及提拔任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成立封丘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选调办),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3--6389853
文章来源:http://www.fengqiu.gov.cn/xwzx/gggs/1614051254573.html
小编友情提醒:如果你做不到每天频繁的刷新网站,又想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新鲜出炉的资讯,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河南公务员资讯网( hngwyorg)”,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获取第一手资料:
点击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