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洛阳偃师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洛阳偃师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选招30人,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偃师市2021年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我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我市全供事业单位编制空缺问题,报洛阳市委编办同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市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中,通过考试方式,选招部分工作人员,到市直部分缺编全供事业单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选招优秀人员到市直部分缺编全供事业单位工作。
二、选招计划
本次选招按照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人员使用编制计划,招录30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直部分缺编全供事业单位工作。
三、选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招对象
我市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资格条件
本次选招设一般岗位和特殊岗位。各选招单位岗位数详见《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报考特殊岗位人员,除需要符合报考一般岗位条件外,还需符合报考特殊岗位条件。
特殊岗位报考条件,由各选招单位根据各自工作特点确定,并报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详见《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报考条件》(附件2)。
一般岗位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2.年龄,男196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女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人员197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女工勤岗位人员197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均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3.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②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③有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法记录的;
④参加我市镇(街道办)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选招考试,不服从分配、不到岗工作的;
⑤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选招程序
选招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各单位符合条件并有意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报考特殊岗位的,要直接报到对应的事业单位。报考者要如实填写《偃师市2021年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贴好照片,报给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报名人员年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报考特殊岗位所需的证书、证件等材料等进行审查。报考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委编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编制审核。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报送至市人社局(首阳大厦902房间)。
报名时间:2021年2月8日—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开考比例:特殊岗位和一般岗位拟选招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均不低于1:1.5。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报考人数核减相应的岗位数。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笔试
1.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策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在偃师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版块(http://www.yanshi.gov.cn/)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届时登录查看。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报考特殊岗位人员和报考一般岗位人员,分别按选招岗位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岗位在同一考场参加面试的,面试现场成绩即为面试最终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考场参加面试的,面试最终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面试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4舍5入保留3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若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偃师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版块(http://www.yanshi.gov.cn/)予以公示。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偃师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版块(http://www.yanshi.gov.cn/)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届时登录查看。
(四)公示
按报考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等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等确定。在偃师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版块(http://www.yanshi.gov.cn/)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选岗:报考一般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拟聘用公示的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事业单位。
2.聘用:选岗结束后,为全部拟聘用公示人员按报考或者选中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由市选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工作待遇:被聘用并按时到岗工作的,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待遇。
4.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须进行考核。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恢复原人事编制性质。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承诺,试用期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不得报考其他选调遴选等人事考试。
五、组织保障
成立偃师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选招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4)。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整个选招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招政策公开、选招计划公开、选招条件公开、选招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招结果公开。整个选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招讲求诚信,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步骤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nshi.gov.cn/News_2.php?id=33313&name=%E4%BA%BA%E5%8A%9B%E8%B5%84%E6%BA%90%E7%A4%BE%E4%BC%9A%E4%BF%9D%E9%9A%9C%E5%B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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