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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1月21日)

Tag: 2021年河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 2021-01-21    来源:河南公务员考试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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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列关于公务员的处分和人事处理决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务员的处分属于公务员的人事处理决定之一

  B.警告、记过、降级和开除属于公务员的处分,撤职不属于处分,但同样属于人事处理决定

  C.取消录用不属于公务员的处分,也不属于人事处理决定

  D.免职不属于处分,不能够提出申诉

  2.依照刑法中自然人犯罪特殊主体的类型,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特定公职人员主体的是(  )。

  A.邮政工作人员

  B.司法工作人员

  C.航空人员

  D.军人

  3.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A.某工厂工人在食堂就餐时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

  B.某化工厂化学原料发生泄漏.造成周围居民大面积中毒

  C.某制鞋厂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致使多名员工患上肌肉萎缩症

  D.在广东等地出现的禽流感

  4.下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小周从编辑部领到稿酬2000元

  B.小郑购买彩票,中了5000元大奖

  C.小马经营的公司这个月收益10万元

  D.小芳办了一个培训班,每月获得4000元收益

  5.2012年7月,甲、乙、丙、丁四人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了一家宾馆。2013年5月,甲因疾病死亡,其妻戊为唯一继承人。下列情形中,戊能够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

  A.甲在与乙、丙、丁签订合伙协议时约定死后由戊继承其合伙人资格

  B.戊生活困难且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曾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丙、丁对戊成为合伙人均表示赞同,只有乙表示反对

  D.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房地产资格从业证,虽然戊不具有,但甲具有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我国《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A项正确。C项中取消录用不属于公务员的处分,但属于人事处理决定。D项免职作为人事处理决定,是可以提出申诉的。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B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 C

  解析:按照我国目前对公职人员的界定来说,仍属事业单位国企体制下的邮政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和军职人员皆属公职人员,而民航系统改革后,航空人员都被纳入企业系统,不属于公职人员范畴,因此选择C。

  3.答案: 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C项中的多名员工患上肌肉姜缩症的事件,属于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所致,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具有突发性,故本题选C。

  4.答案: 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记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个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A项是稿酬所得,B项是偶然所得,D项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C项公司经营收入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A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故B、C、D项错误,应排除;A项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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