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第二批体检公告
202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第二批体检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载如下:
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第二批体检公告
按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洛阳市职位第二批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第二批体检人员为报考人民警察岗位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共109人(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须于2020年11月14日早上7:00前,到洛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南广场(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一号楼梯前)集合。7:20以后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参加体检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参加体检人员应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体温异常、有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经现场认定不适宜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体检现场。
3、自10月30日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以及健康码为红码的应试者,应立即拨打电话(0379—65963795,65963791)报告,否则按作弊处理。
4、参加体检人员当天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不按要求佩戴的,不得参加体检。
5、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现金300 元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附件中所列考生组别分别站队。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女性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八)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九)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十)体检不提供早餐,请参加体检人员自备食物。
(十一)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全部结束后,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http://www.lyrc.gov.cn/)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每日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错过查看有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9-65963795 0379-65963791
附件: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第二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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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lyrc.gov.cn/rczx.php?newsid=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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