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郑州市上街区招聘教师、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公告
郑州市上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 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幼儿园教师48名,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郑州市上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年龄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因疫情影响,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可以“先上岗、再考证”,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
(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年龄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6.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还须持有规培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7:00
考生登录上街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fthrrs.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个人情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1-68923667
(2)资格初审(2020年6月11日—6月14日)。考生报名后,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不准确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者应于6月14日12:00之前补充更换完毕,12:00之后信息修改功能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20年6月15日9:00--6月16日17:00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报名信息表》留存并打印,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因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笔试时间待定,准考证打印时间会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并在通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报考人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校医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资格证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报名信息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
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校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成绩为准。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幼儿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校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区政府主管的上街区宏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除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外,幼儿园教师岗位享受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校医岗位享受正式在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它要求
(一)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考试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体检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zzsj.gov.cn/gsgg/335128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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