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条“硬核”措施向毕业生送出就业“红包”
河南省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创历史新高,加之受疫情影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5月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今年河南应届高校毕业生达66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甄介绍,2020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就业任务十分繁重艰巨。今年河南应届高校毕业生达66万人,加上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约3万人,需就业毕业生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迟拉长,受疫情影响目前各类线下招聘活动尚未全面恢复,初次签约率还处于较低水平。但社会就业岗位减少。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河南省经济增速趋缓,社会投资冲动降低,减弱了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同时,受疫情持续蔓延影响,国内外需求萎缩、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就业岗位减少。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等领域企业未完全复产复工,用工需求不足。此外,为降低成本,企业进行岗位结构优化,岗位有所减少。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河南省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5个部分18条政策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拓宽渠道丨进企业、下基层、深造、入伍、创业……总有一款适合你
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进一步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鼓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新设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明确了支持企业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扩大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拓展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发展空间;扩大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健全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励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提升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延长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适当延迟录(聘)用接收,适当延长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提升能力丨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
《通知》明确了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补贴办法;规定了贫困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标准。扩大了就业见习规模及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对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精准服务丨300余门优质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免费学 每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
加强精准就业指导,依托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共享300余门优质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对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优化了就业事项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报到等手续,实现“一网办,一次办”,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延期;完善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兜底保障丨这些人可享求职创业补贴
在强化兜底保障方面,加大了求职创业补贴力度,拓宽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将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限由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
权益保护丨严禁设置就业歧视性、限制性条件
《通知》要求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严禁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条件和院校、培养方式(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要求快速启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健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争议案件,要简化办案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处理,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记者 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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