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理工大学招聘公告
河南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南理工大学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根据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安排,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28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在2017年1月至2020年7月之间;
6.有年龄要求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7.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包括学生工作辅导员、专任教师、校医院医生、后勤管理等岗位,具体专业和招聘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pu.edu.cn)“诚聘英才”专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国教育在线等合作网站推广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http://recruit.iychat.com,进入“河南理工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参加资格确认(2020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中共党员和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应聘体育学院专任教师、音乐学院专任教师、校医院医生等岗位的,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资质、从业经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或实操)两个环节,考试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特殊专业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博士招聘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2.面试(试讲或实操)。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试讲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博士招聘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博士研究生参与应聘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用人方式和待遇
1.用人方式。博士研究生纳入河南省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硕士研究生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档案委托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五、监督检查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91-3987040(河南理工大学纪委)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方式:0391-3987137。
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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