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洛阳汝阳县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汝阳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阳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洛办文〔2019〕37号)文件精神,依据外地做法,结合我县实际,为充分利用县直事业单位人才资源优势充实乡镇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我县正式在编的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工作。具体选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精神,引导县直单位优秀人才向乡镇流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选调计划
选调乡镇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156名(其中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2人)。报名时每人只能任选一岗。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我县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卫健委系统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
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身体素质、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选调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2.报考乡镇一般事业单位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限制:男性48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3.报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条件
(1)退役军人;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限制:男性48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有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规、违纪不良记录的;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9日下午6点半
上午8:30-12:00 下午3:00-18: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障局(县文化科技楼9楼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携带资料:(1)《2020年汝阳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3);(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5)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1份;(6)报考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7)查档证明(证实档案年龄);(8)编制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9)符合优先选岗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需提供县驻村办开具的相关证明(附件5);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5月14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和排名
1.笔试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卷面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政策、美丽乡村建设、汝阳县情等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2.面试考试时间及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公示人员。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进行公示,拟选调人员在洛阳人才网汝阳分站及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选岗
拟选调人员按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2016年以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满一年)如遇并列的优先选择岗位。
在排名、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特殊情况,由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六)拟选调工作人员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限。拟选调人员工作试用期为1年,2016年以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工作满一年)直接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2.待遇。拟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由县财政负担,正式聘用到全供事业单位后,享受全供事业单位待遇。
3.考核聘用办法。拟选调人员试用期的考核由用人单位实施。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4.服务期限要求。选调人员5年内(含试用期1年)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
五、组织和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汝阳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 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岗位、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调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其他未尽事宜,由汝阳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5.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服务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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