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壁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年鹤壁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9:00—2月12日17: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可结合2020年河南事业单位课程备考。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街道工作人员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6.聘用后的招聘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现役军人;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9:00—2月12日17:30。应聘人员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报名,由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2. 资格初审:2020年2月10日9:00—2月13日17:3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 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20年2月14日17:3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应聘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 打印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2020年2月17日17:3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 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0年2月26日8:00至2月28日17:3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sfq.hebi.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缴费结束后1日内到原报名网站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4.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街道(岗位代码:200101、20010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岗位代码:200103、200104、200105、200106、200107)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后次日17:30前到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宣传工作部(淇水大道与南海路交叉口帆旗大厦2603房间)提交本人服役、退役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面试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届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信息表、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拟面试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面试名单将在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自负。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面试当天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如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无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均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学历层次仍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八、其他事项
1.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2.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92—3358207(工作日期间受理)
监 督 电 话:0392—3221285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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