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驾驶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驻马店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C1以上驾照,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记录。具有B2以上驾照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缺陷,无纹身,身高170cm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无传染性疾病及心脏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以及有不适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于2020年1月7日-8日,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4楼2330房间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的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7、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考试考察
1、驾驶员理论考试(科目一)。计算机答题,90分以上为合格。
2、现场操作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正确运用驾驶技术,确保行车安全的实操能力。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4、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期满后进行年度考核,符合续聘条件的,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待遇参照单位同类人员。
咨询电话:216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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