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乡原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原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实施方案
今年10月从部分县直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公开选派了300名人员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为及时充实县直单位人员力量,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100人。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
(二)年龄男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女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如报考年龄出现身份证年龄和学籍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一律以学籍档案年龄为准,由县人社局负责核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四)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分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步骤。
(一)公告
将《原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在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yuany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1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书及其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还须提供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户档案(复印件盖章)。
4、报名时需递交《原阳县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在网上下载)。
5、现场采集信息: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现场录指纹、照相。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公安局、教体局、监察委等单位共同进行,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人员与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原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笔试内容:测试应试者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基本县情及作文。
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我县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现场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领取准考证时间:以临时通知为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面试:按照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在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当报名人数达不到应聘人数两倍以上时,取消面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确定,未能确定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参照我省录用事业人员体检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费体检)。体检未到或不合格者,按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政审: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条件等。其遵纪守法情况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鉴定证明。政审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不再递补。
8、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9、签订派遣合同:对确认的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期满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意见,对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公司分别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否则,予以辞退,试用期只发工资部分,不缴纳保险;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续签。
五、岗位分配及管理
1、对招聘人员,根据各有关单位下派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员情况及所承担工作任务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统一进行分配。
2、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参照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如发现有不服从管理或违规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辞退。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上岗后,每月工资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此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纳入预算,县人社局劳务派遣公司结合用人单位每月提供的考勤等情况统一审核发放。
七、有关要求
(一)参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规范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实行阳光操作,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纪检委、监察委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失职行为的,予以追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查处。在进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招考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原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86696
监督电话:
原阳县监察委:7586755
附件:
原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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