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21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 )。
A.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乙和丙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乙或丙承担违约责任
2.
下列哪一情形,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内?
A.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拒绝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刑事拘留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罚款决定
3.
甲是某地著名画家,曾画一幅山水画赠乙,乙把该画卖给了朋友丙,丙共买画50幅,编成画册并与某一出版社签定了出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 )。
A.乙可以把这幅画卖给丙
B.丙对画册享有知识产权
C.某出版社可以出版丙的画册
D.乙对甲所赠山水画享有知识产权
4.
持直接故意心理态度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是( )。
A.明知并放任发生
B.已经预见并希望发生
C.明知并希望发生
D.已经预见并放任发生
5.
关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A.甲县规定,乡、镇政府制作的政府信息,统一由县政府负责公开
B.乙市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发生变动,在标准变动以后第30日予以公开
C.丙区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D.丁市政府在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中即包括“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即属于这一行为。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甲是原画的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者著作权的转移,所以 D 项错误;甲把画赠乙,则乙有处分权,所以乙把画卖给丙,是合法的,故 A 项正确。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从题中所给信息无法直接判断丙把50副画编成画册的行为是否具有独创性,进而无法认定画册是否属于汇编作品。即便画册属于汇编作品,在行使著作权时,丙也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 B 项不选。
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出版社出版该书是有条件的,一个条件是该画册具有独创性,确属汇编作品,另一个条件是在此基础上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 C 项不选。
本题正确答案应选 A。
4.答案: C
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5.答案: D
解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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