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源市人民政府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决定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治研究的法律工作者,要求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合同、政府涉法事务等领域。
二、服务范围
(一)为管委会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咨询、审查意见;
(二)对管委会及市政府在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三)协助草拟和审核以管委会或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四)为管委会及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五)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管委会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职,严守法纪,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在所从事的法律执业、法律教学、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属于本专业领域的杰出人士;
(三)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四)具有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超过60周岁。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1)填写“济源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登录济源之窗公示公告栏下载)一式两份;(2)个人身份证、职称或者执业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资料复印件。
应聘材料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递交至行政二区7号楼7314室(联系电话:6633112),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jscba@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按照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选聘
市政府成立法律顾问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相关测试和考察以保证选聘质量。最终确定拟定人选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四)公示
拟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五)签约
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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