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乡平原示范区第三批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位于黄河北岸,紧邻郑州都市区,是郑州都市圈核心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乡与郑州实现无缝对接的重要节点,也是郑州向北经济辐射带动发展的桥头堡。为推动示范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招聘计划名额共5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4名,幼儿园教师1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见《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具有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学科一致;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40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在职在岗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职在岗的小学教师,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证或县级以上表彰的,年龄放宽5岁;
9.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平原示范区在职在岗教师;
6.不能接受最低服务年限3年之规定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8:00至12月2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点击“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9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JPG、GIF或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照片不得修图。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资格初审。2019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报名无效。报考人员请于12月25日9:00至12月28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应于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需开通支付宝,并确保支付宝内有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所有报考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12月30日18:00前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0年1月2日9:00至1月3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同学段同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不足1:5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30日9:00—17:30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考务费。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统一公布。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结合考生报考岗位进行分配,考试成绩排名靠后,且报考岗位已分配完毕的,由用工单位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个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7.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成绩达到同学段同学科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中择优依次补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核心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齐者禁止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同学段同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确认
1.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zjrl666)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的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岗证明1份(在职在岗教师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拟面试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禁止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另增加心理健康测验环节),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上岗日期前一周仍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能提供完整合格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际、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婚姻状况及有无犯罪记录等。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试用期满后,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七、纪律要求
(一)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八、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负责监督实施。平原示范区纪工委、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一经聘用,若无故不报到者,将列入平原示范区招聘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平原示范区的所有招聘考试。
本公告由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3-7553359
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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