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招聘公告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是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位于嵩山路生态长廊南段,北临风光秀丽的南水北调滨河新区。学校设置有轻化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与艺术设计系等教学部门,开设不同层次的20个专业,现有教职工271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副组长。人事部、教学部和相关系主任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0名全日制硕士毕业生。详见附件《河南省轻工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7、2018、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轻工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省轻工业学校(http://www.hnlis.com)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进入“河南省教育厅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选择河南省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8:00至2019年9月27日18: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由我校人事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到校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2019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者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要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部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乔老师 ,联系电话:55026562。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现场抽取题目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成竞争,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0995896(学校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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