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3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情况违反回避制度的是 ( )。
A.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
B.张某为某市档案局普通公务员,希望组织将其妻子调入本局工作
C.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县委组织部长
D.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
2.在我国,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完全行为能力人
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3.
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4.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上诉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 )批准。
A.上一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
5.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陪审员对于审判具有同等的表决权。(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ACD
解析:
《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对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有如下规定:
“第五条 公务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第八条 公务员担任县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本题中,A项,李某为教育局审计科副科长,其姐夫为教育局局长,两人为近姻亲关系,在任职上需要回避;;B项,张某属于普通公务员,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不需要回避;C项,王某为青山县人,现任该县委组织部长,根据地域回避的规定,王某不能任该县委组织部长;D项,赵某为县地税局局长,其子在某乡税务所任税务员,赵某及其儿子是直系血亲关系,县地税局和乡税务局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当回避。综上,A、C、D三项均违反回避制度。故正确答案为A、C、D项。
2.答案: C
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我国民法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通则第11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C。
3.答案: B
解析:
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所以答案应选B。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本题相关知识点: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4.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答案: B
解析: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九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因此赔偿委员会只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才设立,基层人民法院不设立。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不能作为赔偿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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