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驻马店正阳县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正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正阳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一批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和街道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5名。各乡镇和街道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选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2,否则选聘名额按比例核减。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正阳县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校、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选聘对象年龄为男性53周岁及以下(196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8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选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3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正阳县人社局办公楼二楼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1)《正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1份;(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5)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6年以来,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驻村时间连续一年以上的(因工作不力被撤换的除外),以及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认定),加2分。
(2)2016年以来,获得县、市、省、国家级表彰的人员分别加2、3、4、5分(加分不累积计算,以最高奖励计算)。
(3)退伍军人(以退伍证为准)加2分。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19年9月11日工作时间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脱贫攻坚相关知识。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考试机构承担。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
(四)选岗
拟选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在选岗过程中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选聘人员在正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选聘手续。
选聘人员到乡镇工作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聘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正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本实施方案由正阳县2019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和街道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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