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南召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南召县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城区新建学校实际,经教体局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选调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定岗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十三个乡镇(不含城关、城郊)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岗位(学校、学科)及名额
(一)城关镇小学教师70名
(二)城关镇初中教师60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选调小学教师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毕业证;
(2)已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体育、英语、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或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上的学科相一致;
(4)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一直在乡镇学校任教且现在小学任教的;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选调初中教师条件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毕业证;
(2)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报学科为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或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上的学科;
(4)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一直在乡镇学校任教;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信息
在南召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教师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者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任教学校及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和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本人填写选调报名表,并当场上交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由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教师,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2019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南召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选调办法
采取面试讲课,讲课内容:初中我县现行八年级上册;小学我县现行四年级上册。(讲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讲课准备时间12分钟,讲课10分钟,评委按百分制打分(要求保留一位小数),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分数。聘请异地优秀中小学教师担任评委。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对象的讲课成绩名次,按各科教师选调指标名额,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若遇到最后一个名额成绩并列者,同时录用。面试讲课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不予选调。根据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保调出乡镇的骨干教师基本稳定,每乡镇录取选调人员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各限3名,其它学科各限1名;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限2名,其它各学科各乡镇限录取1名。
(五)拟选教师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召县政府网上公示3天。有异议者经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被选调人员确定后,办理调动手续,要按时到新单位报到上班,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或不按时到新单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试。以上所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已办理选调手续后,又查实不符合资格条件,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仍回原学校任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2、选调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讲课舞弊的;
3、在选调期间,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未作出处理的;
4、原参加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已经录用,后自动放弃又回原学校工作不满5年的;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加本次公开选调教师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按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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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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