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 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能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基于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出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包括往届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均可应聘。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法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其中编制内20名,编制外29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2019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rsc@nmemc.org.cn。报名邮件的主题为“2019招聘+姓名”,《报名表》以“2019招聘+应聘岗位序号+姓名”命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海洋中心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拟于2019年9月7日(周六)举行,考点设在大连。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3.笔试具体安排将在笔试公告中通知。
(四)面试
1.海洋中心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结合本人意愿,从通过笔试合格线、符合该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方式。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面试合格线,将在面试公告中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
对通过政审、体检,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统一组织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编制外人员录用后,享有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公开招聘人员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定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并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联 系 人:马晓博、何桂萍
联系电话:0411-84783226
附件: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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