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19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心简介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经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行政管理机构6个、业务机构9个。
主要任务:负责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制定并实施预防控制对策;进行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环境、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的制订;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承担相关卫生检验、鉴定、技术审核和卫生学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及预测、预报;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咨询服务等。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国家承认学历的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hnwsjsw.gov.cn)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址http://www.hncdc.com.cn)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8日—7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1日—7月17日(上午9:1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正常受理),报名联系电话:0371-68089212。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可任选其一。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可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hncdc.com.cn/)网站下载《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电子版以“专业 +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ncdcrsc@163.com。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提及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并确认《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交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3张。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考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原则上不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区。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省疾病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生健康委网站、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85961102(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089293(中心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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