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市邓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9年邓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1号)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均衡发展,依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3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委、财政局等部门参加的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具有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不含幼儿师范)毕业生及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高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一高中教师为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3、应聘初中教师,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岗位一致;
4、应聘小学教师,为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不含幼儿师范)毕业生及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34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2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六、招聘方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主要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主要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办法。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4、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就业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报到证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的需学校出具有关学历层次、专业的证明)。在职教师(不含邓州市)需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并填写《2019年邓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名。
对邓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由市民政局审核认定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打印一份。
6、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对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重新选报。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邓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可免缴报名考务费)
(二)笔试。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l: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试讲的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时间1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教材:
1、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本学科必修(一)邓州市现行教材;
2、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邓州市七年级上册现行教材;
3、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邓州市现行五年级上册教材(试讲学科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上专业为准。如涵盖不到的学科,文科讲语文,理科讲数学)。
(四)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聘期为5年,5年内不得流动。
(六)应聘者请及时关注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在规定的时间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体检通知书和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人社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组织本次招聘。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组织。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对替考等其他徇私舞弊人员,一经查实,将按违纪的有关规定,除从严处理当事人外,将连带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教师招聘笔试、面试过程参照高考监考的办法,全程录像,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九、有关情况说明
详情可登录邓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
咨询电话:0377-62168623 0377-62287819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十、本方案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邓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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