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郑东新区招聘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郑东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公告
为加快郑东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幼儿园教师70名。(如有空岗,名额顺延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中。)
三、招聘条件
(一)在职优秀幼儿园教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须具备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小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三级教师)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四)2009年至今获得以下奖项之一: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2.具有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3.省级特级教师;4.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教研室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获奖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教研室幼儿园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教研室或教科所课题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课题主持人(课题内容为学前教育领域,需提供结项证明材料);5.郑州市教研室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获奖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教研室幼儿园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教研室或教科所课题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课题主持人(课题内容为学前教育领域,需提供结项证明材料);6.地市级教研室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获奖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教研室幼儿园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教研室或教科所课题一等奖的课题主持人(课题内容为学前教育领域,需提供结项证明材料);7.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教研室观摩课或示范课(授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
(五)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聚源路小学(郑东新区聚源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到相关发证单位对报名时提供的荣誉证书进行核实,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郑州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郑东新区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郑东新区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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