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焦作温县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助力平安温县建设工作,优化我县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有效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经县政府同意,现由温县司法局委托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拟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7名,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3名,县矛调中心2名,每个乡镇(街道)2名,详见附件1《温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爱人民调解工作;
3、温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政法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现任国家公职人员、法律从业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实施公告及岗位招聘信息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 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或乡镇(街道)推荐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温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大厅。
联系电话:0391-8393266 0391-8393309
初审需提交的材料:
(1)经乡镇(街道)推荐的,需提交乡镇(街道)推荐意见;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并提交《温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A4纸型自行下载)及近期2寸彩色蓝底同版正面免冠照片5张(含报名表照片)。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实际参加笔试名额进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常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里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同一岗位实际参加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若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为公益服务合同关系,不够成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关系。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由其自行通过法定关系享受,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给予服务补助。补助参照每月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解成功矛盾纠纷的按规定给予案件补贴。
被聘用的优秀人员,县纪委、监委将聘为廉情监督员或特约监督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无论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招聘方案由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温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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