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粮食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粮食科研事业。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将个人简历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相对应的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序号-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
(二)资格审查。我院综合考虑职位要求和报考者自身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我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个人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经体检机构确认不合格的,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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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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