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是什么编制,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大学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职位特别注明是“参公管理”,那么就是“参公事业单位”无疑。党委群团机关虽然也被称为参公管理,但使用的却是行政编制,因此不会有备注。
参公事业单位,是指完全或者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公”。其正式职工中的干部身份人员,登记为参公管理人员,简称“参公人员”。参公人员的管理、晋升、工资待遇等,与公务员没有多大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使用的是,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参公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部分省份或者地区对参公事业人员转任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岗位有所限制,但大多数省份,参公人员可以在公务员岗位自由转任。
在机构改革中,除过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指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这六个部门,已经确定为参公管理外,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到相应的行政部门,今后将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也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成了无根之水。参照辽宁省已经完成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改革后事业单位中的参公人员,暂时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以待进一步深化人事改革的政策出台。新入职的事业人员,就完全按照事业单位性质和岗位性质,实行聘用制管理,除行政执法单位外,不再参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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