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阳市内乡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内乡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内乡公安工作发展需要,强化全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0人,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男性,按照一村一警工作要求,主要辅助从事驻村警务工作。
二、工作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在内乡县公安局下属单位相关岗位辅助工作,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企业用工人员相关待遇,由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政策缴纳社会保险,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其中工资2050元/月(含社会保险),浮动工资500元/月。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公安机关统一指挥调配。
5、高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家属、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6、驻村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至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70cm以上。
(二)报考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经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以及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解聘的;
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内乡政府网、内乡电视台、内乡警务在线、内乡亲民网、平安内乡公安、微内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2月15日。
2、报名地点: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内乡县大成路人社局东100米路北)。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费用:考务费100元/人。
5、报名方法:报名者现场采集照片。报名人员须事先从内乡亲民网下载打印并填写“内乡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持以下有关证件:毕业证(或退伍证)、身份证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笔试及上机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文化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上机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操作及办公软件使用。上机考试实行百分制,上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上机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上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达标测试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体能达标测试。体能达标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达标测试协议书,考生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达标测试,在体能达标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体能达标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步和4×10米往返跑两项。具体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试用期2个月,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已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招聘实行公正、公平、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犯考试、报考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内乡政府网、内乡亲民网、微内乡微信公众号或到内乡县公安局政治处、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查询或咨询。
咨询方式:
南阳市瑞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米经理 15637772345
内乡县公安局政治处
联系人:庞警官 15738056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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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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