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科学院招聘公告
河南省科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快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大力推进河南省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经省编办批准(豫编办核〔2018〕312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河南省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省政府与中科院共建单位,是河南省唯一的省属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也是全国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级科学院之一。
目前,河南省科学院共有国际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部委共建服务平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26个。在生物工程与药物技术、新能源技术、化学化工技术、新材料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冶金与建材技术、同位素利用技术、食品安全技术、遥感与GIS技术等研究领域具有比较优势。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人事教育、科研、财务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院各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招聘47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要求(2019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凭据相关证明进行报名),聘用后能够及时到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hnskxy.com/)及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同步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报考人员据实填写《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上述表格电子版、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设岗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应聘岗位所在单位的工作邮箱。
注: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2.审查应聘资格。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定,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院网站和各设岗单位网站公布。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
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联系(咨询电话:0371-6572268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指导下,由河南省科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理论知识等。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和考试方式以统一发送的通知邮件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才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进入考区,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及排名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省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规定人数比例时,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最终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设岗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院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各设岗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协议规定标准执行。
七、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22680(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0371-65727282(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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