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叶县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河南平顶山叶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为解决我县高中学校部分学科专业教师不足问题,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公开招聘正式教师45名,补充到叶县高中和叶县二高任教。为扎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叶县高中计划招聘正式教师29名,具体岗位: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4人、化学3人、生物4人、历史1人、地理1人、计算机(或会计电算化)1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985”、“211”工程大学、国家免费师范生院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郑州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许昌学院、平顶山学院等省内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省外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公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2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急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在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未满5年人员;
3.叶县正式在职教师及特岗教师;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形式
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叶县高中和叶县二高分别到相关院校发布招聘公告,直接与应聘者见面,召开招聘会,进行现场宣传和应聘意向登记。
招聘学校咨询电话:叶县高中:0375-8086729。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应聘者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2019年元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报考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教育主管部门确认,但正在认定过程中的,提供受理凭证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保证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读学校的相关证明,证明本人为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保证2019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需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
(4)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亲笔填写的《叶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表(见附件)。
(6)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7)个人信用证明(由人民银行开具)
(三)资格复查
核查应聘者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信息。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相关资格。报名人员经资格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
(六)公示
对拟招录人员,经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核查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经人社部门进行鉴证。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须服从分配,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岗位。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编制、人社、财政、教体、监察、县高及二高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期间,应聘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叶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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