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乡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
新乡医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予以发布。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7、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处在禁考期内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为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新乡医学院网站(http://www.xxmu.edu.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日。
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以我校网站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通知,按要求做好相关事宜(若本人未能及时阅读相关通知,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网站:https://jiandaoyun.com/f/5bbc6571d591ef2c9972237f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1月5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2.报名成功后,应聘者可登录查询页面,查询个人报名信息,查询端口为:https://jiandaoyun.com/q/5bbc6571d591ef2c9972237f。
3.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作为一名高校教师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方式可采取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岗位有特殊要求者,符合条件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人事代理用工方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聘用方式,不列入学校事业编制,按聘用制方式进行管理。个人档案由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反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查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373-3029163(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373-3029443(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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